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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部公告延長僱用安定措施 9大產業補貼再增3個月 - 自由財經

calendar_today 2026-08-26 11:48
newspaper 來源:自由財經

勞動部公告延長僱用安定措施,9大產業補貼再增3個月(勞動部提供)〔記者李靚慧/台北報導〕臺美關稅已公布調整為10%,考量產能過剩調查結果尚未發布,且個別產業復甦步調不一,勞動部今日公告,針對原本辦理僱用安定措施的9個行業,延長辦理期限3個月,回溯至115年8月1日至115年10月31日,以提供產業及勞工過渡性支持與適當緩衝期。

勞動部實施於僱用安定措施的9個行業,包括「食品及飼品製造業」、「紡織業」、「橡膠製品製造業」、「塑膠製品製造業」、「金屬製品製造業」、「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」、「機械設備製造業」、「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」、「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」。

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指出,屬於公告9行業的受僱勞工,於115年8月1日至115年10月31日的辦理期間內,與雇主協議實施減班休息達30日以上,並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列冊通報,均可申請薪資差額補貼。

補貼金額按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個月至前3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,與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差額之70%發給,每人每月最高可領取1萬1,500元。

薪資差額補貼的申請期限為實施減班休息每滿30日之次日起90日內,可向工作所在地之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提出申請,或透過「台灣就業通」網站線上申辦。

申請方式可採逐月申請或一次申請3個月(其申請期限以第1個月期滿日之次日起90日計算)。

勞動力發展署提醒,由於僱用安定措施薪資差額補貼的法定基本申領要件為「與雇主協議實施減班休息達30日以上」,因此第一次通報實施減班休息的勞工,必須在本次實施截止日(115年10月31日)前有達到減班休息達30日以上。

如果自115年10月3日以後才開始第一次實施減班休息的勞工,因為到10月31日截止日為止尚未滿30日,則不符合僱用安定措施法定的申請條件,無法請領補貼,但仍可申請「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」,在減班休息薪資差額內,依實際參訓時數核發訓練津貼,每月最高補助1萬6,300元。

原始新聞: https://ec.ltn.com.tw/article/breakingnews/5552639
關鍵字: #勞動部 #製造業 #減班休息 #僱用安定措施 #薪資差額補貼